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8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证据形成的原因。

发现证据时的环境。

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行政复议参加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