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8年) 第八章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第五十二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8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八章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第五十二条 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八章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