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0年) 第九章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第六十九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0年) 第六十九条 第九章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第六十九条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应当确认听证笔录内容。 行政复议听证笔录应当附卷,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