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