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0年) 第八章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第五十二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0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八章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第五十二条 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八章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