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6. 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6. 6. 指定国库经收处收到税收缴款书后,将税收缴款书金额与“待报解车购税专户”收款金额进行核对,经核对一致的,于当日、最迟下一工作日划缴国库。经核对不一致的,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联系。 5.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