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一)

(一) 统筹谋划联合办税方式。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结合实际,通过“互设、共建、共驻”等多种方式,提供更加便利的联合办税环境,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