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三) 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更多创新地推进联合办税。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根据本地工作推进情况,共享视频监控系统信息资源,及时完善本地网络申报系统和相关软件,为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提供信息技术保障。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要密切关注各地信息系统完善情况,给予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