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一)

(一)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更大力度地推进联合办税。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深刻认识推行联合办税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双方联合办税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共同细化实施方案,报请国税、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审定后,统筹部署、协同推进、确保实效。同时,与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委托代征、信息共享等合作结合起来,形成集成效应,扩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