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2009年) (二)

(二)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