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二、 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二、 二、 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