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三、 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十八)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十八) 三、 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十八) 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积极培育民营企业新兴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落实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积极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不断研究完善适应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的税收政策、管理和服务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十七)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