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精神,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稀土资源开采监管,稀土产业绿色采选、冶炼,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高端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