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一)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一) (一) 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均应通过用户提示、企业网站等方式明示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的信息,包括名称、功能描述、卸载方法、开发者信息、软件安装及运行所需权限列表等,明确告知用户应用软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内容、目的、方式和范围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