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2022年) 第四章 处理 第二十六条 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2022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处理 第二十六条 被调查人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等最终认定后,由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按程序对被调查人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