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2017年) 2.

2. 坚持公益为本。社会科技奖励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坚持以促进学科发展或行业科技进步为目的,严禁商业炒作行为,不得使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评选对象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