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2016年) 77、
77、 “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科技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中科院、气象局、粮食局、海洋局、供销总社
发文时间:2012年3月15日
文 号:国科发农〔2012〕98号
说 明:该文件适用期已满。
发文单位:科技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中科院、气象局、粮食局、海洋局、供销总社
发文时间:2012年3月15日
文 号:国科发农〔2012〕98号
说 明:该文件适用期已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