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2016年) 49、
49、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发文单位: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年7月8日
文 号:国科发火〔2008〕362号
说 明:文件已被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替代。
发文单位: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年7月8日
文 号:国科发火〔2008〕362号
说 明:文件已被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