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2016年) 1、
1、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4年10月26日
文 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
说 明: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4年10月26日
文 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
说 明: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