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五章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伦理风险是指从伦理视角识别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中的风险。最低风险是指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常规风险或与健康体检相当的风险。 第五十三条 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地方、本系统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细则等制度规范。科技类社会团体可制定本领域的科技伦理审查具体规范… 第五十四条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设立或科技伦理审查有特殊规定且符合本办法精神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 附件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