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促进与发展 第二十二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促进与发展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应结合区域优势和现实需求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主体建设专业孵化器,促进创新创业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