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保密与安全 第二十五条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保密与安全 第二十五条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科学数据,不得对外开放共享;确需对外开放的,要对利用目的、用户资质、保密条件等进行审查,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