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8年) 9.

9.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内国际科技会议及展览会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机关与文号:1999年1月11日科技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国科发外字〔1999〕012号

说明:已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中办发〔2006〕10号)和科技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外字〔2001〕311号)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