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2011年) 22.

22.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立项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1993年6月10日

文 号:(93)国科发高字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