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2011年) 66. 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2011年) 66. 66. 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发文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1997年8月4日 文 号:国科发火字〔1997〕357号 说 明:已被《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国科发计字〔2006〕370号)代替。 65. 目录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