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2011年) 54.

54. 关于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2003年6月27日

文 号:国科发农社字〔2003〕212号

说 明:统一适用《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