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 第二章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六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把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科技工作程序和科研、生产、基建等计划中,列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