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注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