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对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和发行承销过程监管的监督机制,持续关注交易所审核情况和发行承销过程监管情况;发现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失当的,可以责令交易所改正。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