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七条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七条 自注册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