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二节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节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二节 发行可转债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债: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除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外,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