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七章 终止上市 第二十七条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终止上市 第二十七条 科创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