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九条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19年) 第九条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九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科创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要求或者协助科创公司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