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3年) 二、 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3)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3年) (3) 二、 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3) 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