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章 种畜禽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 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种畜禽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种畜禽繁育、生产的技术规程,建立生产和育种档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兽医卫生规定,建立和实施防疫制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