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三章 畜禽品种培育和审定 第十条 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畜禽品种培育和审定 第十条 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禽品种资源分布、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制定良种繁育体系规划。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