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八章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八章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