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章 投资运作 第二十二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投资运作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