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从事下列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竞争:

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