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十五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其中,行政处罚信息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