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十二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决定中止调查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 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书面报告承诺履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