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 (十二)
(十二)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大对走私洋垃圾、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或非法加工利用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负责长期落实)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违法企业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开展联合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长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