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技术出口经营者在《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有效期内,未签定技术出口合同,需延长有效期的,应于到期前至少30个工作日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向外经贸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