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年) 第五条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如实说明降价原因、降价期间,并使用降价标价签。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