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 第五十八条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 第五十八条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已于到期前进行付款确认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应当根据承兑人的委托于提示付款日代承兑人发送指令划付资金至持票人资金账户。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已于到期前进行付款确认的,承兑人开户行应当根据承兑人委托于提示付款日扣划承兑人账户资金,并将相应款项划付至持票人资金账户。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