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 第五十四条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 第五十四条 在票据交易达成后结算完成之前,不得动用该笔交易项下用于结算的票据、资金或者担保物。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