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 第五十二条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二条 第七章 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 第五十二条 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代理票款对付的资金结算时,应当通过其在大额支付系统的清算账户进行。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在该账户下,为委托其代理资金结算的市场参与者开立票据结算资金专户。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