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第二十四条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第二十四条 贴现人可以按市场化原则选择商业银行对纸质票据进行保证增信。 保证增信行对纸质票据进行保管并为贴现人的偿付责任进行先行偿付。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