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第二十一条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第二十一条 贴现人办理纸质票据贴现后,应当在票据上记载“已电子登记权属”字样,该票据不再以纸质形式进行背书转让、设立质押或者其他交易行为。贴现人应当对纸质票据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