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章 评估委员会和评估专家组 第二十一条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评估委员会和评估专家组 第二十一条 评估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在所从事的领域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声誉; 具备评估评价工作相关知识或者经验。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